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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
时间:2013-01-06 12:48:50   浏览:21313次

如何进行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   其他投资方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6   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指新增加的股东)

中方投资者:

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境外非自然人投资者: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需提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当经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再经宗主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香港和澳门地区投资者按照专项规定由中国委托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并经中国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机构签章转递。

境外自然人投资者:

外国自然人来我省投资的,提交经中国使(领)馆签证的护照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来我省投资的,提交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台湾地区自然人来我省投资的,提交台胞证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华侨来我省投资的,提交中国护照及定居国的居留证件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公证主体是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7   法律文书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境外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设立的分支机构、所投资的公司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没有增加新的境外股东的,毋须提交该文件。

8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注: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毋须提交第4、5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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