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实行企业主体资格延续制度,对无法通过年检但有延续缴纳养老保险和职工安置需要的企业,以及因重组、改制未完成而无法通过年检的国有、集体企业,保留其营业执照。
企业年检全部实行网上预审,企业通过网络申报、查询和修改。凡企业提交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年检手续。简化年检材料,除法律、法规及国家有特别规定外,企业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此外,扶持措施还包括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放宽省级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重点项目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支持文化企业改制发展,简化登记注册审批程序,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远程受理,慎用年检吊销处罚手段,推行行政指导等。
新年伊始,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工商部门将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宁洱工商局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积极宣传免收费用的政策,并开设“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截止发稿时,宁洱县工商局免收各类企业的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补(换)证照及执照副本费 10.20万元。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及延期,无前置许可的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无前置许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名称、营业期限、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无前置许可、且房屋产权清晰并能提供产权证明的企业分支机构或营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房屋产权明晰并能提供产权证明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不涉及前置许可或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营业期限、出资时间变更登记,企业申请迁入调档,企业迁移登记,企业备案,增、补、换发企业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等12项事项,申请人单独或合并申请的,均由审核合一工作人员独立办理;申请同时包含审核合一和非审核合一事项的,按照“一审一核制”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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