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吉林省中西部土地很平坦,非常适合开展规模化种植养殖活动,作为中国的农业大省,家庭农场的模式对吉林省的农业发展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专家鞠志新说,这种新的形式会激发很多生产力,同时使农民获得更大收益。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这是“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家庭农场”是指以本地农民家庭,一般为夫妻二人,或者子女等二三人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农、林、牧、渔等为劳动对象,从事商品化生产的经济实体。
他们的家庭农场专门种植有机黑香稻,通过政府的信息平台,销售情况很好。
作为中国最大的商品粮调出省份,如今在吉林省,和奚凯军一样家庭农场主越来越多。今年10月,舒兰市首批55个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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