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实施简化工商登记程序优化准入服务
北京市工商局颁布的《关于简化工商登记程序优化准入服务的意见》正式实施,包括简化名称登记手续、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手续、简化变更登记手续等八项内容,为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更多便利,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据悉,这是北京市政府减少行政审批、优化办事流程的成效之一。
11月11日起,市工商局正式实施《关于简化工商登记程序优化准入服务的意见》,内容包括简化名称登记手续、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手续、简化变更登记手续等八项内容。其中,包括允许跨区县申办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彻底简化名称申请程序,取消投资人资格预审。下放名称登记核准权限,由市局分局两级复核制改为分局直核制。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本市任一区县工商分局申办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让申请人快速通过市场准入第一关—起名环节。
此外,不再执行注册资本入资专户管理制度,取消企业注册资本(金)划转审批手续,股东可以自主选择商业银行机构缴存货币资本。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办理登记,不再要求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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