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好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为进一步打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今年我省将重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吉林省将实施8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顺利推进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下一步,省工商局将立足我省实际,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制定《吉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库为基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许可审批、监督管理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应用,按照国家改革安排,全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将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开发,预计年内上线试运行,并逐步向全部市场主体推开;建设工商登记窗口标准化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窗口设置,简化办照环节,提高登记效率,全面推行“一审一核”、一次性告知,从市场主体需要出发,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登记注册服务,使百姓切实感受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实惠与便利。(
首期出资数撤限
3月1日起,吉林省将正式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外,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对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表示,此项改革解除了对首期出资数额、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的限制,将鼓励更多的人用自己的知识、技术和智慧创业兴业,营造新市场,带动新就业。
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
改革后,将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限制公司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等。
住宅符合条件可登记为住所
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可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年检变为年报
实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将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市场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其登记备案事项变化情况、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供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由市场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经营异常列入“黑名单”
实行经营异常目录制度。工商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三年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黑名单”。
营业执照由纸质变为电子
工商部门将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以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为基础,建立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平台。市场主体可以足不出户,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工商部门予以核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先照后证
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置的前置审批事项大约有260余项,许可事项过多、审批周期过长已经日益成为制约市场主体快速准入、健康发展的瓶颈。改革后,除必须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余一律变为后置。申请人先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此项改革可为商户节约3-5个月的时间,极大提高了创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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