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不等于零责任,企业法人的责任并没有减轻
“零首付不等于零责任”,准入放宽了,企业法人的责任并没有减轻。注册资金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国家考虑到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但必须承诺注册资金实缴到位的年限。“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自己的投资经营能力,不可盲目求大,公司有多大,责任就有会多大。”
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浙江已满月。记者10日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3月份该省各级工商机关共登记市场主体7.4万户,比新政前一个月净增3.8万户,环比增幅达到115%。其中,新设企业有2.4万户,同比增长了55.5%。
浙江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取消最低资本限额、免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认缴登记等。
工商数据显示,3月份浙江新登记民营(私营)企业2.3万户,占新登记企业总数的97.2%,同比增幅达到57.5%,远高于内资非私营企业10%的增幅。而3月份新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也达到了68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8.4亿元。
实行免交验资报告改革后,仅3月份新设立的2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就省下了5000余万元。
浙江省工商局同时也提醒,在新政实施中也出现有的投资者责任意识欠缺,对改革理解认识不到位的情况。
据工商部门的人员介绍,部分投资者曲解政策本意,盲目投资设立与自身经济实力不相符的千万元公司、亿元公司。部分企业尚不能正确理性对待自身的出资行为,有的注册资本缴付期限明显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如绍兴有一家企业股东的出资期限为70年。个别企业多个股东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仅为1元的公司,不从经营实现需要考虑,仅为吸引“眼球”或“尝鲜”,带来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