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
青海省工商局表示,此次改革将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节约创业成本,通过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从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同时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青海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涉及12个方面,第一,取消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第三,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第四,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第五,推行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服务;第六,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第七,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第八,放宽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吸纳之,对尚未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新兴行业、新型产业,可按照企业申请核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第九,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在省级或属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第十,简化登记注册程序,推行登记事项“审核合一”制度;第十一,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第十二,支持农牧业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鼓励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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